追星星的渔

god da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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牢骚

感慨无用:

今天微博首页掀起了好大一轮关于长短文冷热圈热度与作者写作热情关系的讨论。我想起一件很遗憾的事。


大约七年前,我还在上学的时候,和基友混迹于当年的论坛平台看文扫文搞基,那时候我发现论坛里有一位写【长篇正剧】连载的姑娘,要谋篇布局有谋篇布局,要人物刻画有人物刻画,要语言凝练有语言凝练,文力在当时每天平均要花三到四个小时泡在网上看文的我眼里大约【超越论坛里95%的写手】。但是那篇文的回复总是不够火热。


作者好像不在意一样,就这么保持着一周一更的频率,写了将近三十章。我每一章都追,追得胆战心惊,生怕她哪一天心灰意冷。于是挑了一天,鼓足勇气给她写了长评,还私信联系了她,表示会一直期待这篇文的更新。


但我并没有留住她。


这篇文我喜欢到什么程度呢,喜欢到2017年的2月份,我还跑回已经忘记账号密码的僵尸论坛重新注册了个账号又把它看了一遍的程度。


如果现在要问我对这件事怎么看,一个作者的消失究竟是哪一方面的责任——其实我一丁点都不关心这些问题。我只知道如果让我再回到七年前,我会怎么干呢。


我会给她写十篇长评。


不够的话写二十篇。


我要把心里对她的欣赏、对故事的期待、对她坚持不下去的担忧和所有我最终没有等到后续的遗憾全写进去,我手速快,一万字不够我还有两万字。


有什么不好意思说的?


这一辈子我都隔着屏幕在喜欢一些与现实生活并不息息相关的东西,说得好听点叫雅趣,说得不好听一点,如果为了自己这一份真真实实喜欢的感情都不愿意真的放下手里的事真的去写一点东西,去做一点努力,那这个喜欢也太混蛋了。


我写这篇牢骚话并不想号召大家都给作者写长评,反正我的准则——管好自己,只对自己下要求,但如果连我都曾经没有做到,我拿什么来可惜那些永远断在过去的让我魂牵梦绕过的故事。这不叫有缘无分,不叫失之交臂,这叫自作自受。


所以每一天我都对自己说,如果哪一天,再让我遇到能喜欢到那份上的作者,我一定把所有想说的话全都好好说给她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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